火災證明申請(MyData申辦)

1.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申請人為公司行號請檢附公司大小章(可先行用印於申請書上)。
3.建築物火災請檢附房屋所有權狀或租賃契約或使用權證明(配住證明等)。
4.車輛火災請檢附行照或新領牌照登記書。
5.非本人前來申請檢附代理委託書。
6.其他替代性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
7.申請書。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 一般申辦(非網路):
(1)95.7.31前案件:5日
(2)95.8.1後案件:(0.125日)1小時
2.網路申辦:4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科
電話:02-27963869
傳真:02-27963989
地址:114032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76號9樓

95年7月31日前發生之火災案件需至火災調查科辦理(可受理網路全程式申辦)、95年8月1日之後發生案件可至各轄區分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