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醫療補助(MyData申辦)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受保護安置市民醫療補助:不須財稅審核。
(1) 臺北市市民醫療補助申請表。
(2)醫療診斷證明書:應載明入院、出院日期。
(3)最近6個月內醫療費用收據正本(6個月以上者恕不受理)。
(4)病患指定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一般市民醫療補助:須審核財稅。
(1) 臺北市市民醫療補助申請表。
(2)醫療診斷證明書:應載明入院、出院日期。
(3)最近6個月內醫療費用收據正本(6個月以上者恕不受理)。
(4)病患指定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5)各類所得及財產資料。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8日或16日(須審核財稅)。
2.網路申辦:8日或16日(須審核財稅)。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社會救助法、臺北市市民醫療補助自治條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電話:02-27208889轉1609~1613
傳真:02-27597770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樓

網路申辦者將採自然人憑證作為身分驗證方式(請先備妥讀卡機及自然人憑證),且僅限申請者本人親自驗證遞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