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救助(MyData申辦)

壹、急難救助(需訪視/不需訪視)
1.申請表1份。
2.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1份。
3.傷病者加附傷病者公立或私立財團法人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1份及醫療費用收據(以正本為原則)。
4.申請喪葬救助者,加附亡者死亡證明文件及治喪費用單據或估價單。
5.失業者加附公立就業輔導機構開立之輔導就業證明。
6.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貳、因疫情急難救助(停止受理)
1.申請表1份。
2.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1份。
3.工作受疫情影響證明,如失業證明、停工證明、無支薪證明、薪資單、領薪證明、勞保
投保紀錄、防疫照顧相關證明文件等。如無投保勞保者,可檢具雇主開立之失業、暫停
營業等證明文件;自營者提供批貨減少相關證明文件;零工派工通知等紀錄。
4.生活陷困證明,如財稅資料。
5.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6.如需匯款者,請提供申請人本人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金融機構存摺(帳戶需顯示分
行、戶名、帳號,請勿提供社會救助專戶、年金專戶或外幣帳戶,俾辦理後續線上撥
款)或待核定單位通知領取現金。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急難救助:5日(不需訪視)或8日(需訪視)
(2)遭遇重大變故急難救助:14日
2.網路申辦:□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1)急難救助:5日(不需訪視)或8日(需訪視)
(2)因疫情急難救助:14日(停止受理)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單位

電話

傳真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02-8787-8787

02-8787-6200

10566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7-11樓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02-2723-9777

02-2723-9747

110038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10樓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02-2306-4468

02-2302-8052

10855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02-2341-6721

02-2394-8387

1005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02-2503-1369

02-2507-8226

1040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02-2351-1711

02-2341-9535

10650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9樓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02-2936-5522

02-2939-2802

1160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220號8、9樓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02-2792-5828

02-2795-2550

11466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 5樓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02-2783-1343

02-2786-8005

11579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2、6、8、9、10樓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02-2882-6200

02-2883-7540

11163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9樓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02-2892-4888

02-2891-2105

11230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02-2597-5323

02-2597-5140

10363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臺北市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1.本市市民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申請。

2.洽詢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電話:02-27208889轉6962

傳真:02-27597770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樓


1.本項補助申請單位為區公所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由該單位進行會談、評估及審查作業,故請親自向區公所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申請。
2.本補助為臺北市民急難救助金,如您於最近2個月內已有急難救助申辦紀錄,不得重複申請。另區公所及社福中心請擇一管道申請。
3.申請本救助金,將同意並授權審查人員查調本人及同戶籍家人最近一年度財稅、戶籍等資料,且同戶籍家人業已知悉。
4.「因疫情急難救助」目前已停止受理,如仍有急難事由致生活陷困之本市市民,仍可申請急難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