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

1.申請表。
2.電費單影本。
3.相關證明文件(曾獲內政部「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者,或曾獲本市醫療、生活輔具補助者免附):
(1)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2)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單位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限定開立3個月內之證明書或報告書)。
(3)申請者居家使用用電優惠設備之照片。
4.申請血氧監測儀、電動拍痰器之用電優惠者,需檢附維生器材非電池式規格證明文件。
5.申請居家用照顧床或氣墊床之用電優惠者,需檢附輔具用電證明文件。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請、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7日
2.網路申辦:17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
電話:02-27208889轉2267、2268
傳真:02-27209229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市府路1號東北區1樓

經審核通過提供電價優惠之起始月份,需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電費單據時間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