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申請

1. 申請表。
2.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備正本供查驗)。
3. 配掛工作證清除人員之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 配掛工作證清除車輛之行車執照及可顯示車牌之車輛照片(前、後各1張)。
5. 交付清除機構、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之合約書影本或輸出許可影本(再利用機構免附)。

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網路申辦:9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電話:02-27208889分機1765
傳真:02-27206382
地址: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

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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