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道浮覆地所有權回復登記(第一次登記)

1.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複丈成果圖(水道浮覆地已公告地籍圖及建立標示部可免附)。
4.原滅失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如所有權狀(土地登記濟證)或登記簿謄本。
5.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申請人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
6.申請人為繼承人者依繼承登記應備證件檢附繼承系統表及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及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需檢附)。
7.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者。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3日
2.網路申辦:13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60日

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關於水道浮覆地及道路溝渠廢置地所有權歸屬處理原則
各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松山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電話:02-27230711轉101
傳真:02-87806901
地址: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1樓

古亭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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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29328922
地址:116057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樓

建成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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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2306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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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電話:02-28812483轉101
傳真:02-28831213
地址:11101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樓

中山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電話:02-25022881轉101
傳真:02-25060993
地址:104256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2樓

大安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電話:02-27548900轉101
傳真:02-27024410
地址:106232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1樓

1.隨案申請謄本增加1小時。
2.不含法定公告時間15日。
3.不含公告期間權利關係人提出異議辦理調處時間。
4.申請跨所收件案件之處理時限,自轄區地政事務所收執後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