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可證展延:
(1)認可證展延自主檢核表。
(2)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抄本。
(3)檢驗電腦軟體認可證影本。
(4)排氣分析儀認可證影本。
(5)標準氣體認可證影本。
(6)租賃合約【租賃若以口頭承諾無紙本契約者,請檢附口頭合約證明書】。
(7)屋主證明【建物所有權狀或近一期房屋稅單據】。
(8)屋主同意書。
(9)一年內儀器檢校合格紀錄【儀器若為1年內新機,則不用送校,但須檢附出廠日期證明文件】。
(10)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設備功能至少應具有收集、引導及減污能力且設備裝設及啟用時皆不能影響檢測數據,並提供規格效能證明及操作維護保養手冊】。
(11)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
2.認可證廢止:
(1)申請公文。
(2)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正本。
(3)機車排氣檢驗人員檢驗證。
3.排氣分析儀變更:
(1)變更申請公文。
(2)排氣分析儀出廠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