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審查

1.活動計畫書。
2.委託書(不限格式,非受委託執行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者免附)。

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繳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無
2.網路申辦:15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電話: 02-27208889轉6880
傳真: 02-27255143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

1.依據「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1條第2項規定,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禁止、限制區域內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應於活動日15日前檢附活動計畫書提出申請,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會商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同意。
2.活動申請請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網址https://drone.caa.gov.tw/)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