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旅館業出租或轉讓

1.申請書
2.原旅館業登記證影本
3.有關出租/轉讓契約書影本
4.申請人甲方股東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非公司組織者免附)
5.申請人甲方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代表人(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機關得以政府資料庫查詢者免附)
6.申請人乙方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代表人(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機關得以政府資料庫查詢者免附)
7.委任書、委託他人申請時,應提出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8.其他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有關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網路ATM )□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臨櫃繳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6日
2.網路申辦:16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旅館業管理規則
觀光傳播局觀光產業科
電話: 02-27208889轉7574、7552、6896、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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