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臺北市客家歌謠班辦理客家歌謠及客語學習等計畫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4/02/26至2024/03/31)

1.研習課程計畫具結書。
2.申請表。
3.有效團體立案證書或登記證明。
4.負責人當選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5.組織章程或社團基本資料。
6.師資聘書。
7.研習課程師資證明。
8.研習課程團體資料表。
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0.支出預算明細表。
11.計畫書(如:經費來源及預算明細、課程一覽表、學員名冊)。
12.其他(如:過去辦理展演活動、研習課程照片、成果說明或其他有助於申請計畫之相關
資料等)。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 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
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25日(初審:18日、複審:7日)
2.網路申辦:25日(初審:18日、複審: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組
電話:02-27026141轉227
傳真:02-27093227
地址:10658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客委會網站。
2.分二階段辦理,初審(資格審查)期間為18日,複審(專業審查)期間為7日,合計總期程為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