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臺北市客家歌謠班辦理客家歌謠及客語學習計畫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3/03/01至2023/03/31)

1、申請表件請參閱「書表下載」標籤頁。
2、本案採網路線上申請,得免送紙本申請文件。
3、本案採「免登入申請」,請點選「立即線上申辦」,依序填寫及上傳資料。
*5、申請人姓名可填「團體全名」、身分證字號可填寫「社團統編」。
6、請確認資料之正確性,表單填寫與紙本上傳資料務必相符。
*7、申請完成後,請記下「案件申辦編號」及「案件申辦密碼」以利後續查詢及補件。
*8、資料補件及行政審查結果將透過本系統通知(最後申請結果將發函及於本會官網公告),請留意申請時留下的手機和E-mail。

自公告之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本市立案之非營利公益社團或立案地址在本市之全國性組織所屬歌謠班者。
1.個人申請:
(1)研習計畫具結書。
(2)申請表(個人)。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師資聘書。
(5)研習課程師資證明。
(6)支出預算明細表。
(7)計畫書(含經費來源及預算明細、課程一覽表、學員名冊)。
(8)其他(如:過去辦理活動或研習課程照片、成果說明等)。
(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2.團體申請:
(1)研習計畫具結書。
(2)申請表(團體)。
(3)有效團體立案證書或登記證明。
(4)負責人當選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5)組織章程及社團基本資料。
(6)師資聘書。
(7)研習計畫師資證明。
(8)研習計畫團體資料表。
(9)支出預算明細表。
(10)計畫書(含經費來源及預算明細、課程一覽表、學員名冊)。
(11)其他(如:過去辦理活動或研習課程照片、成果說明等)。
(12)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一般申辦(非網路):25日(初審:18日、複審:7日)
2.網路申辦:25日(初審:18日、複審: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免費

如有案件申請或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
臺北市政府 客家事務委員會
文教推廣組
黃小姐
2702-6141分機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