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護服務人員認證、補/換發、更新申請

1.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最近三個月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
4.資格證明文件(訓練結業證明、證書)
5.完成資格訓練課程之證明文件
6.完成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
7.原認證證明文件
8.繳納規費100元
9.具結書
10.委託書(如委託代理人辦理)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請(非網路):15日
2.網路申辦:15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 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長期照顧服務法、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臨櫃辦理:財團法人台灣老人急重症基金會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 42 號 7 樓之 3 (瑞皇大樓)
電話:25224388 (基金會)

郵寄、網路申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二樓 (郵寄請註明「申辦項目名稱」)
電話:02-27208889分機1881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4條略以,申請長照人員認證者,應檢附符合資格及完成訓練之證明文件正本與其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因此線上申請仍須至臨櫃辦理,檢驗資格文件正本。

二、同上法條規定,申請長照人員認證者,應向個人戶籍所在地或欲登錄機構(單位)之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