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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第一階段(70%)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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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交通部公路局主辦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申請已截止,目前無受理申請案。
應備證件
1.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第一階段經費申請表。
2.購買全新計程車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辦理分期付款者,並檢附其證明文件影本。
3.全新計程車之行車執照影本。
4.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原車已報廢或其牌照已繳銷者應檢附)。
5.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影本(原車已變更為自用車者應檢附)。
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繳費方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60日
2.網路申辦:6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法規依據
交通部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要點
承辦單位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
電話: 02-27274168轉8526、8529、8530
傳真: 02-27591809
地址: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備註
注意事項:
1. 本案為交通部補助計畫。
2. 請於公文核准日後3個月內購買全新計程車,將原車依規定辦理報廢或變更為自用車,並備齊相關資料提出補助申請。
3. 補助數量:依當年度公告為準。
4. 申請補助購置之計程車2年內不得過戶,亦不得變更為自用車,公路監理機關於車輛掛牌後2年內停止受理前述異動。
5. 連絡電話請確實填寫,以利通知撥款或補正資料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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