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運具經營業營運許可、變更登記申請

1.申請書 1 份。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各 1 份)。
3.經營共享小客車之業者,其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執照。
4.營運計畫書 1 份。
5.計畫書審查表 1 份。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36日
2.網路申辦:36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電話:02-27208889轉1507
傳真:02-27255143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