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大公托)線上登記報名-候補登記

1.嬰幼兒設籍臺北市,且其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於報名登記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臺北市滿6個月以上者,免附戶籍謄本及各類福利資格證明文件,惟以下身分因無資訊系統資料可供查調,須上傳證明文件圖檔:
(1)第一序位「優先收托」:
A、發展遲緩之嬰幼兒:發展遲緩診斷或鑑定報告。
B、嬰幼兒其「手足」或「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嬰幼兒其「手足」或「父、母或監護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該身心障礙者如設籍於北市者免附)。
(2) 第二序位「父母戶內育有3名以上子女家庭之嬰幼兒」:戶政單位核發之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
(3)第三序位:
A、「設置於學校場地之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其學校教職員工子女」:教職員工在職證明。
B、「該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現職員工子女」:現職員工在職證明。

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無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洽詢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電話:02-27208889轉1622~1623
傳真:02-27206503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8樓(僅提供諮詢,無現場、郵寄申辦)

1.於市民服務大平台線上申辦;如無相關電腦設備,請於登記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至各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現場由工作人員協助網路申辦。
2.每位嬰幼兒限登記1家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1家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違反規定者,逕撤銷登記資格。

申辦網址為站外連結:https://welfare.gov.taipei/Nursery/
收托滿2足月至未滿2足歲之嬰幼兒。嬰幼兒須設籍臺北市,且其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於報名登記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臺北市滿6個月以上。每位嬰幼兒限登記1家公辦民營托嬰中心。
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每家收托35-45人,依序為:
1、優先收托家庭:20%,包含以下對象:
   1-弱勢家庭 (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經本局核定之危機家庭、特殊境遇家庭)。
   2-具原住民身分之嬰幼兒。
   3-發展遲緩或持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之嬰幼兒。
   4-嬰幼兒其「手足」或「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2、父母戶內育有3名以上子女家庭之嬰幼兒:10%
3、本托育場所學校教職員工及托育人員子女:10%
4、嬰幼兒設籍於本托育場所所在之行政區:30%
5、一般家庭

線上申辦
申辦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