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臺北市水源劇場檔期申請使用

1.臺北市水源劇場檔期申請書(函)表一式1份。
2.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一式1份。
3.演出企劃書一式1份。
4.其他演出相關附件及錄影或有聲資料1份(3年內之演出作品為限,並註明
錄製內容、演出者、日期及地點)。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55日
2.網路申辦:55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37
傳真:02-27252676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1.本劇場每半年受理申請次年度檔期;收費標準請詳見「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
2.為確保演出節目水準,並符合劇場使用安全,劇場檔期申請係採節目審查制(由外聘委員審查),於每期檔期審查及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於本劇場網站公告審查結果並函復申請者。
3.本申請分二階段辦理,初審(資格及文件審查)期間為25日,複審(專業審查)期間為30日,合計總期程為5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