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臺北市水源劇場多功能小劇場(排練場)申請使用

1.臺北市水源劇場檔期申請書(函)表。
2.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3.若非水源劇場檔期簽約單位,需另附使用企劃書。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作業要點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1.本空間以提供劇場簽約租借單位為主,使用首日前21日開放申請,最遲請於使用前7日提出申請申請;收費標準請詳見「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
2.為確保場地使用品質,符合劇場空間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