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

1.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申請書。
2.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通訊辦理請檢附影本,網路申辦限用納稅義務人本人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驗證)。
3.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請檢附委託人、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委託書。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電話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 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
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一般案件:30日
(2)稅捐爭議協調或行政救濟諮詢案件:2 個月( 60 日)
2、網路申辦:■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1)一般案件:30日
(2)稅捐爭議協調或行政救濟諮詢案件:2 個月( 60 日)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