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領回擔保品

1.申請書1份。
2.納稅人原以有價證券、公債或銀行存款單摺擔保者,應檢附擔保品保管收據及質權消滅通知書正本。
3.納稅人原以土地及房屋共同擔保者,應檢附擔保品保管收據正本。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1日
2.網路申辦:1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