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價稅適用工業(廠)用地稅率

1.申請書。
2.建廠期間:應檢附建造執照(建築物用途載明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之用途)及其他相關文件影本。如建廠前依法需先取得工廠設立許可者,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影本。
3.建廠完成後:已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工廠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未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使用執照或其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影本(文件上用途記載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之建築物。)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一般案件:9日
(2)會勘案件:20日
2.網路申辦:9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2個月(60日,含會產業發展局等37日)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此申請項目為免書證免謄本案件,請務必將申請書上各欄位填載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