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1.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書。
2.原出售及重購土地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3.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4.原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5.存摺封面影本(非直撥退稅方式者免附)。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
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20日
2.網路申辦:2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2個月(60日,含會其他縣市稅捐稽徵處30日)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