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核發使用牌照稅納稅證明

1.申請書1份。
2.委託申請者需附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3.身分證明文件(納稅人或申請人,網路申辦限本人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公司使用工商憑證)。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臨櫃親自申辦:1小時
(2)郵寄申辦:5日
2.網路申辦:3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稅捐稽徵法第33條
1.此申請項目為免書證免謄本案件,請務必將申請書上各欄位填載清楚。
2.依財政部93年8月2日台財稅字第09300369980號函釋,納稅義務人至地方稅稽徵機關之全功能櫃檯申辦查調相關課稅資料時,仍應檢附國民身分證作為身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