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房屋稅減免

1.申報書1份。
2.證明房屋災害損失之文件或主管機關核准或登記文件、組織章程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7日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本表單適用於房屋拆除、坍塌或遭受淹水、焚毀、受重大損害災毀等情事,申報減免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