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自住申請租金優惠計收

1.申請書。
2.承租人之配偶或其直系血親設有戶籍並自住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身分證影本。但位於臺北市部分者得免附)。
3.設籍自住切結書。

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2日
2.網路申辦:12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電話: 02-27208889轉1185
傳真: 02-27595677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