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使用補償金優惠計收

1.申請書。
2.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請檢附本人設有戶籍並自住之身分證明相關文件。
3.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即占建房屋之證明文件。

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21日
2.網路申辦:2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市有房地被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計收原則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電話: 02-27208889轉1185
傳真: 02-27595677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7樓

需請社會局、區公所等相關單位協助查核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