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1.申請書1份 (非納稅義務人本人請填委託書)。
2.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臨櫃親自申辦查驗即還,其他方式辦理請檢附影本或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
3.委託申辦應備代理人及納稅義務人身分證件。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傳真申辦、電話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臨櫃親自申辦:0.125日(1小時)
(2)郵寄申辦、傳真申辦或電話申辦:4日
2.網路申辦:3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網路申辦限納稅義務人本人申請。
2.此申請項目為免書證免謄本案件,請務必將申請書上各欄位填載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