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分支機構有效期滿,申請換發新證

1. 申請書。(北市就服許表B-1)
2.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經營狀況資料表。(北市就服許表B-2)
3. 就業服務從業人員名冊。(北市就服許表AA-3)
4. 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影本及其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非營利】:團體立案證書影本(財團法人/公益社團)。
6. 原領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正本。
7. 證照費新台幣1000元(於領證時繳納)。

郵寄申辦、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1.網路繳款: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

2.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便利商店代收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

1.一般申請(通案性):10日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
電話:02-27208889轉7030
傳真:02-27228188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

1. 網路申辦屬非全程式網路申辦,申請人仍須臨櫃領取文件及繳費。
2. 按經濟部 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