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書。(北市就服許表A-2)
2. 申請許可機構名稱、經營業務及負責人登記資料表。(北市就服許表A-3)
3. 營業計畫書。(北市就服許表A-4)
4. 收費項目及金額明細表。(北市就服許表A-5)。
5. 董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之會議紀錄(須檢附簽到簿)。
6. 法人登記書影本
7. 董、理(監)事名冊(北市就服許表A-6)及其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 法人組織章程(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公益社團法人組織章程)。(※宗旨或目的須含「就業服務」項目,無者應修改章程向相關立案主管機關核備。)
9. 審查費新台幣500元。(於領取籌設許可函時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