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特定性契約報備

可採用網路申辦後,再請檢附以下應備文件資料,寄送至本局申請,將以紙本審查為準。
1. 申請函請敘明下列事項:
(1) 進用定期契約之法令或計劃依據。
(2) 定期契約所從事的「工作性質及內容」以及是否為「非繼續性工作」。
(3) 就同一工作是否有「其他不定期契約人員」,從事「該相同工作」。
(4) 約定期間完成後,是否已無「工作標的」且「不需要該定期契約」。
2. 核准之法令或計劃依據相關資料。
3. 事業單位組織架構圖或機關組織編制表。
4. 約定職務(工作)之說明書。
5. 經勞工簽署之定期契約。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1.網路繳款: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2.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便利商店代收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2.網路申辦:3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
電話:02-27208889轉3327、3349
傳真:02-2759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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