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保安林範圍之查察

森林法第4章
申請書(如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者,須另附相關授權證明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6日
2.網路申辦:3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大地工程處森林遊憩科
電話:02-27593001轉3313
傳真:02-27592667
地址:11086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1.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可由申請人提供相關地段地號資料,由本處透過網路逕向主管機關擷取。
2.使用網路申辦者,若非土地所有權人,請檢附相關授權證明文件,單一檔案容量限制至多20MB,總容量100MB,超過容量無法夾帶則採其他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