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登記、變更登記、設立許可或變更許可有關環保設施審查申請

1.申請書。
2.工廠基本資料表。
3.工廠登記申請書。
4.工廠總表(一家者免附)。
5.水費單影本或完成衛生下水道接管證明。
6.公司核准函影本(含登記事項表等資料)。
7.應審查符合環保規定項目表(菸酒製造業申請時檢附)。
8.其他證明文件。

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8日
2.網路申辦:8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工廠管理輔導法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企劃科
電話:02-27208889轉1763
傳真:02-27278058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

其他證明文件:
1.若屬於環境影響評估法所規範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之工廠類別,請向產業發展局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再由該局轉送本局審查。
2.若非屬環評法所規範應先辦理環評之工廠,但屬於其他環保法規公告列管之事業,應檢具下列資料送至本局審查:
(1)空氣污染、噪音防制法: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申報資料部分。
(2)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
(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部分:若屬環境部公告應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備查之事業。
(4)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5)資源回收部分:生產製造之包裝、容器。
3.若屬環境部公告應回收項目,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