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會籌組申請書。
2. 發起人連署名冊一式一份。
3. 組成籌備會之證明(如會議紀錄、工作分配表等)。
4. 成立大會會議紀錄(檢附簽到表、公開徵求會員之證明資料)。
5. 工會章程一式一份。
6. 會員名冊一式一份(記載姓名及聯絡方式)。
7. 理事、監事名冊一式一份(記載姓名及聯絡方式)。
8. 其他依法令規定之必要文件一式一份。
【本案請於5日內,將上述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東北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組織工會」字樣,以及市民服務大平台「案件申辦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