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規費退還申請(非線上信用卡繳納規費且非申請現金退費者)

1. 地政規費退還申請書。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網路申請退還地政規費者,免附;非網路申請退還地政規費,已檢附前款文件且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得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亦免附)。
3. 地政規費收據第1、4聯正本(開立電子收據或於申請書切結遺失者免附)。
4. 申請退還地政規費如係土地登記、複丈、建物測量案件規費者,應檢附原土地登記、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書正本(網路申辦案件得檢附申請書正本掃描檔)。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0日
2.網路申辦:1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土地登記規則、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退還地政規費作業注意事項
各地政事務所登記課、測量課、地籍資料課、行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