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臺北市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補助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應告知事項表。
4. 律師委任狀。
5. 律師費收據。
6. 申請人之資力狀況及相關釋明文件(例如: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7. 申請補助項目之相關證明文件:
(1) 勞動事件調解程序、民事第一審:起訴狀繕本或影本及相關釋明文件。
(2) 民事第二審或第三審:上訴狀或答辯狀及第一審或第二審裁判書影本。
(3) 保全程序:假扣押或假處分聲請狀及法院裁定書影本。
(4) 督促程序:支付命令聲請狀及裁定書影本。
(5) 強制執行程序:強制執行聲請狀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1.網路繳款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2.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便利商店代收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請(非網路):60日

2.網路申辦:6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
電話:02-27208889轉7036
傳真:02-27228188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