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費繳納明細

1. 水費繳納明細申請書。
2. 水費單據。
3.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網路申辦可使用MOICA(自然人憑證)。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電話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 ■ 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 ■ 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小時
2.網路申辦:4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1. 申請中、英文版水費繳納明細(105年以前為繳納證明),若一次申辦多期或多戶(張),每筆水號臨櫃取件10元、非臨櫃郵寄送達18元;非本人申請除繳驗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外,尚須填具授權書,檢附授權人身分證影本,並由授權人簽名或蓋章。
2. 若用戶一次申辦多戶(張)者,處理時限得酌予延長:
(1)一般案件1小時。
(2)大宗申請案件:
A.30件以內處理時限1日。
B.超過30件處理時限專案簽辦。
3. 電話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申請人須臨櫃查驗相關證件及取件,或採郵寄至用水地址,如指定寄送地址,應以傳真、郵寄等方式提出相關佐證資料。
4. 郵寄及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如不克臨櫃領件,請檢附回郵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