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使用空間設置申請

已報備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檢具下列文件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建物登記謄本(地號全部,三個月有效)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載明與正本相符)。
3.現況圖、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
4.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文件。
5.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設置之證明文件(包含設置位置及面積)。
未報備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應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由區分所有權人
代表檢具下列文件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建物登記謄本(地號全部,三個月有效)。
3.現況圖、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
4.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設置之證明文件(包含設置位置及面積)。
公寓大廈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不一致時,並應檢附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請:14日
2.網路申辦:14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建管處建照科
電話:02-27208889轉8372
傳真:02-27595769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