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團體申請核准籌組

1.申請書
2.檢附文件
(1)發起人名冊及身分證影本
 (2)章程草案
 (3)發起人在更新單元內之土地或建物登記簿謄本
 (4)經本府核准之事業概要核准函
 (5)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之同意證明文件
 (6)其他應檢附文件
前項土地登記簿謄本或建物登記簿謄本之有效期限,以登記機關核發之日起三個月為限

☑郵寄申辦
☑臨櫃親自申辦
☑委託申辦
☑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
☐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
☐金融機構匯款
☐信用卡
☐郵政劃撥
☐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
☐電話繳款
☐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32日
2.網路申辦: 32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北市都市更新處更新事業科
電話:02-27815696轉3056
傳真:02-27810577
地址: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