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移轉審查

1.基地概述
(1)接受基地基本資料說明
(2)送出基地基本資料說明
2.基本資料
(1)申請書(接受基地與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兩造用印;信託期間應由信託銀行用印)
(2)切結書
(3)送出基地相關權利清理切結書(接受基地與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兩造用印)
(4)送出基地建築物外觀維護切結書(接受基地與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兩造用印)
(5)送出基地建築物維護工程協議書(接受基地與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兩造用印)
(6)委託書
(7)接受基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自然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法人: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接受基地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清冊
(9)接受基地完成信託證明文件及信託契約(或合約)書影本
(10)送出基地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信託應由信託銀行出具同意)
(11)送出基地權利關係人同意書
(12)送出基地所有權人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自然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法人: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3)送出基地完成信託證明文件及信託契約(或合約)書影本
(14)送出基地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清冊
(15)受委託人身分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自然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法人: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接受基地檢附資料
(1)接受基地地籍圖謄本
(2)接受基地土地登記謄本或其電子謄本
(3)接受基地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4)接受基地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5)接受基地歷次容積移轉許可函及許可證明(程序中案件請檢附申請書,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請申請人或受委託人用印確認)
4.送出基地檢附資料
(1)送出基地地籍圖謄本
(2)送出基地土地登記謄本或其電子謄本
(3)送出基地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4)送出基地建物登記謄本或其電子謄本
(5)送出基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6)送出基地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7)送出基地經本府文化局登錄歷史建築公告函
(8)送出基地都市設計審議五階段勘驗歷次會議紀錄(送出基地為新建工程者免附)
(9)送出基地建造執照
(10)送出基地申報開工備查函
(11)送出基地經本府建管單位放樣勘驗核准函
(12)送出基地經本府建管單位竣工勘驗核准函
(13)送出基地使用執照
(14)送出基地歷次容積移轉許可函及許可證明(程序中案件請檢附申請書)
5.都市設計審議補充資料
(1)送出基地都市設計審議核備函及報告書摘要
(2)送出基地都市設計審議歷次變更設計核備函及報告書摘要
(3)送出基地工程款鑑定報告書(檢附文件應經都市設計審議核備)
(4)送出基地工程契約(或合約)書及工程款支付證明(申請建築物維護成本容積獎勵者必需檢附)
6.其他

☐郵寄申辦
☑臨櫃親自申辦
☑委託申辦
☑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
☐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
☐金融機構匯款
☐信用卡
☐郵政劃撥
☐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
☐電話繳款
☐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50日
2.網路申辦: 5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更新企劃科
電話:02-27815696轉3014
傳真:02-2781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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