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廣告物雜項執照變更承監造人

1.變更承、監造人申請書4份。
2.審查表。
3.變更前承、監造人拋棄書。
4.變更後承、監造人切結書。
5.雜項執照正本。
6.承造廠商之營利事業登記證。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請(非網路):4日
2.網路申辦:4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建管處公寓大廈科
電話:02-27208889轉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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