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起造人

請下載申請書並列印後上傳,同時備妥以下相關文件送本處施工科櫃台辦理
1.變更起造人申請名冊。(原起造人產權劃分清楚者,得由變更部分之起造人提出申請)
2.變更起造人審查表。
3.建造(雜項)執照正本。
4.建築師委託書。
5.原執照核准申請書及起造人名冊。
6.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7.變更起造人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