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築物變更圖說審核(一定規模以下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停車空間、外牆及防空避難設備變更)

建築法、都市計畫法
1.申請書。
2.建物登記謄本(建號全部,3個月內有效)。
3.建物測量成果圖。
4.同意書(申請人非建物所有權人另應檢具委託書)。
5.建築師委託書。
6.設計建築師簽證表。
7.結構與設備專業技師簽証報告(含各類專業技師,及各技師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8.原使用執照影本及圖說。
9.防火區劃及結構安全檢討報告書。
10.建築相關圖說。
1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同意文件。
12.現況相片。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24日
2.網路申辦:24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
 須請釋內政部、內政部國署:36日。

建管處建照科
電話:02-27208889轉8372
傳真:02-27595769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