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變住地區原有合法建築物整建及增建臨時建築申請案

1.申請書。
2.建築師委託書。
3.建築師簽證表。
4.基地現況相片。
5.土地登記謄本(地號全部,三個月有效)
6.地籍圖謄本(三個月內有效)。
7.土地複丈成果圖。
8.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9.建築物所有權相關證明文件。
10.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建造完成證明。
11.原有合法房屋認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12.建築物地籍套繪圖(含現況及及擬興建部分)
13.建築圖說(含原有建築物圖說及擬興建部分之必要申請圖)。
14.其他必要檢附資料(個案性)。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請(非網路):18日
2.網路申辦:18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2個月(60日)
詳備註
4.須層轉核釋:無

建管處建照科
電話:02-27208889轉8372
傳真:02-27595769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2樓

本案視個案須會外機關審查:如涉水保審查事宜,需會辦大地工程處、如涉環評審查事宜,需會辦環保局、如涉產權登記事宜,需會辦地政局、如涉門牌登記事宜,需會辦民政局(戶政事務所)、如涉都市計畫審查事宜,需會辦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