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書2份。
2.執照注意事項附表。
3.審查表3份。
4.檢討項目簽證表。
5.變更使用執照概要表。
6.變更使用說明書。
7.建築師委託書。
8.結構與設備專業技師簽證報告(結構或空調變更時檢附,及各技師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9.現況相片。
10.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申請人與建物所有權人相同者免附)。
11.都市計畫分區使用證明書。
12.都市(細部)計畫說明書。
13.公寓大廈住戶規約及專有共用標示圖說(84.6.28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佈前取得之建造執照者免附)。
14.建物原領有使用執照影本及使用執照申請書影本及最近一次變更使用執照核准紀錄。
15.結構檢討報告書。
16.工程圖樣。
17.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