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執照申請與變更設計

建築法、都市計畫法
1.申請書。
2.起造人名冊。
3.地號表。
4.建築物概要表。
5.雜項工作物概要表。
6.建照執照注意事項附表。
7.基地綠化設施明細表。
8.建造執照併辦拆除執照資料表。
9.審查表。
10.起造人委託建築師之委託書。
11.自來水事業處供水無虞證明(游泳池)許可文件。
12.航高水準點證明(設計高度與法定限高差10公尺以上免附)。
13.獎勵停車報告書及供公眾使用切結書。
14.樓層高度、夾層、挑空不違建切結書。
15.拆照另案辦理切結書。
16.基地內無受保護之樹木切結書。
17.建築師簽證表。
18.結構資料檢附表。
19.空氣調節設備資料檢附表。
20.山坡地建築管理與技術規範檢核表。
21.專業技師簽證報告及會員證影本(地基調查、空調、水保、結構)。
22.基地現況照片。
23.臺北市建築物電腦地籍套繪圖。
24.拆除同意書(含設定抵押同意書、無產權登記切結)。
25.建物部分拆除剩餘部分結構安全檢討。
26.監拆報告書(已先拆除完竣者免附)。
27.先行拆除完竣檢附書圖切結書(申請人或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物所有權人)。
28.土地複丈成果圖。
29.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30.使用共同壁協議書。
31.建築線指示(定)圖(八個月內有效)。
32.臺北市都市計畫說明書(或電子檔)。
33.公寓大廈規約(含共用專有圖說/切結書)。
34.原核准執照正本、申請書影本(辦理變更設計時)。
35.建築圖說(地籍套繪圖、位置圖、現況圖、面積計算表、現況實測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門窗圖)。
36.結構圖說、結構計算書(含結構計算報表)。
37.設備圖說(機械停車、空調、…)。
38.地基調查報告。
39.綠建築專章檢討報告書:基地綠化、保水、外殼耗能(須附A3格式圖說及檢討內容,封面格式於本處網站下載)。
40.室內裝修圖說。
41. 臺北市申請建造執照案件液化潛能分析及地質軟弱或疏鬆程度調查簽證表。
註:
1.變更設計案檢附資料應與建造執照相符。
2.建造執照收件、協審、會勘、會辦皆由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協助辦理。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供公眾使用建物11樓以上10日,10樓以下7日
(2)非供公眾使用建物5日
2.網路申辦:1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
(1)須請釋內政部、內政部國土署:供公眾使用建物11樓以上50日,10樓以下53
日,非供公眾使用建物55日。
(2)須會外機關:供公眾使用建物11樓以上7日,10樓以下7日,非供公眾使用建物7日。

建管處建照科
電話:02-27208889轉8372
傳真:02-27595769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1樓

本案依個案需求須會辦產業發展局、文化局、交通局、環保局、觀傳局之會辦日數分別依水保審查、樹保、交評、環評時程、觀光評估辦理。
網路申辦網址:https://www.bim.udd.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