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書。
2.起造人名冊。
3.地號表。
4.建築物概要表。
5.雜項工作物概要表。
6.建照執照注意事項附表。
7.基地綠化設施明細表。
8.建造執照併辦拆除執照資料表。
9.審查表。
10.起造人委託建築師之委託書。
11.自來水事業處供水無虞證明(游泳池)許可文件。
12.航高水準點證明(設計高度與法定限高差10公尺以上免附)。
13.獎勵停車報告書及供公眾使用切結書。
14.樓層高度、夾層、挑空不違建切結書。
15.拆照另案辦理切結書。
16.基地內無受保護之樹木切結書。
17.建築師簽證表。
18.結構資料檢附表。
19.空氣調節設備資料檢附表。
20.山坡地建築管理與技術規範檢核表。
21.專業技師簽證報告及會員證影本(地基調查、空調、水保、結構)。
22.基地現況照片。
23.臺北市建築物電腦地籍套繪圖。
24.拆除同意書(含設定抵押同意書、無產權登記切結)。
25.建物部分拆除剩餘部分結構安全檢討。
26.監拆報告書(已先拆除完竣者免附)。
27.先行拆除完竣檢附書圖切結書(申請人或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物所有權人)。
28.土地複丈成果圖。
29.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30.使用共同壁協議書。
31.建築線指示(定)圖(八個月內有效)。
32.臺北市都市計畫說明書(或電子檔)。
33.公寓大廈規約(含共用專有圖說/切結書)。
34.原核准執照正本、申請書影本(辦理變更設計時)。
35.建築圖說(地籍套繪圖、位置圖、現況圖、面積計算表、現況實測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門窗圖)。
36.結構圖說、結構計算書(含結構計算報表)。
37.設備圖說(機械停車、空調、…)。
38.地基調查報告。
39.綠建築專章檢討報告書:基地綠化、保水、外殼耗能(須附A3格式圖說及檢討內容,封面格式於本處網站下載)。
40.室內裝修圖說。
註:
1.變更設計案檢附資料應與建造執照相符。
2.建造執照收件、協審、會勘、會辦皆由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