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拆除補助費用申請

1.建物權利證明文件影本。
2.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拆除施工照片影本。
4.協議書影本:建物所有權人為2人以上者,須出具協議書,共同推派其中1人擔任本補助之申請人。
5.中央主管機關提供輻射防護技術協助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拆除之放射性污染鋼鐵建材或放射性廢棄物運交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機構處理之證明文件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上附件請依序裝訂)。

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20日
2.網路申辦:2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25日(核能安全委員會)

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改善補助辦法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污噪音防制科
電話:02-27208889轉7245
傳真:02-27233093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

總補正日數30日,不算入審查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