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繳申請

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污噪音防制科
電話:02-27208889轉7245
傳真:02-87884287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執照案件:1日
(2)工程契約金額1,000萬元以下(含):2.5日
(3)工程契約金額1,000萬元以上:6日
2.網路申辦:(1)執照案件:1日(2) 工程契約金額1,000萬元以下(含):2.5日(3) 工程契約金額1,000萬元以上:6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共同檢附文件:
(1)採網路申辦者,需檢附網路申報切結書。
(2)開工申報分期繳費申請書。
(3)工地現況彩色照片: 申報前7日內工地現況彩色照片,需標明拍照日期及加蓋業主章。
2.請依工程類別檢附下列文件:
(1)建築(房屋)工程:拆除執照、建照執照、工地位置圖(A4)。
(2)道路、隧道工程:工程預算書或契約書(內容須含施工面積/工程合約經費計算式)、開工報核表或開工證明、工地位置圖(A4)。
(3)管線工程:道路挖掘申請書、工程預算書或契約書(無則免附)、開工報核表或開工證明、工地位置圖(A4)。
(4)橋樑、區域開發工程:工程預算書或契約書、開工報核表或開工證明、工地位置圖(A4)。
(5)其他營建工程:除檢附「其他營建工程扣除設備或材料費用申請表」外,下列資料請擇一提供:
A.工程契約書(含封面、契約價金之給付條款總價頁、甲乙雙方用印頁、工程明細表)、開工證明、工地位置圖(A4)。
B.決標紀錄、工程明細表、開工證明、工地位置圖(A4)【適用尚未完成訂約工程】。
3.佐證資料除「開工證明」需為正本外,若佐證資料為影本,須加蓋營建業主承辦人職名章(或執行單位、公司章)及「與正本相符」章(雙面列印者雙面頁面均須加蓋)。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