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代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採刷卡記帳或採現金繳費方式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代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採刷卡記帳或採現金繳費方式
1.申請刷卡記帳保證金程序:
(1)申請表。
(2)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設立核准函與變更登記表、經核准設置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等)。
(3)申請進廠車籍資料(如:行照及保險卡)。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申請退刷卡記帳保證金程序:
(1)請先發文至本局內湖、木柵、北投焚化廠及廢棄物處理場申請無積欠代處理費及過磅磁卡繳還證明文件,若無申請磁卡者亦須向各廠(場)申請證明無積欠代處理費。
(2)待向各廠(場)申請之過磅磁卡繳還及相關證明文件完成後,請填寫磁卡繳還切結書及領據。
(3)若相關證明文件無法備齊或是公司負責人變更請填寫切結書。
(4)發文至本局申請刷卡記帳保證金退還事宜所需檢附之相關文件:
A.領據。
B.磁卡繳還切結書。
C.繳款收據。
D.證明文件無法備齊填寫切結書(已齊者免附)。
E.公司及負責人變更切結書(無變更者免附)。
F.銀行戶頭影本。
G.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H.質權消滅通知書(非辦理質押定期存單者免附)。
3.申請採現金繳費方式進場處理之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程序,請逕洽各廠(場)或至該廠(場)網址自行下載申請表格,辦理進場作業。

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新申請刷卡記帳(6日)
(2)申請退還保證金(7日)
2.網路申辦:
(1)新申請刷卡記帳(6日)
(2)申請退還保證金(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申請刷卡記帳保證金
、退刷卡記帳保證金程序:
單位電話傳真地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02-27208889轉729202-27206382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廢棄物處理場
02-26511434轉12702-26518644
115022
臺北市南港區南深路37號

2.申請採現金繳費方式進場
單位電話傳真地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內湖垃圾焚化廠
02-27961833轉21302-27909584
114044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木柵垃圾焚化廠
02-22300800轉32102-22300068
116027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北投垃圾焚化廠
02-28360050轉45202-28357336
112037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廢棄物處理場
02-26516576轉12202-26518644
115022
臺北市南港區南深路37號

1.各焚化廠網址:
內湖垃圾焚化廠網址:http://www.nhrip.gov.taipei/
木柵垃圾焚化廠網址:http://www.mcrip.gov.taipei/
北投垃圾焚化廠網址:http://www.ptrip.gov.taipei/
2.申請人辦理刷卡記帳保證金或申請退還刷卡記帳保證金,應備齊上揭文件,依序排列並於左側裝訂。
3.新申請刷卡記帳為6日、申請退還保證金為7日。
4.使用網路申辦者,應備證件除標註影本者,尚須提送掃描影像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