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

1.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申請表。
2.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非公司者免附)。
3.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4.貯存場所位置圖(包括位置路線圖及環境用藥貯存平面位置圖)(不設貯存
場所者免檢附)。
5.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6.貯存場所建物使用執照(不設貯存場所者免檢附)。
7.營業場所位置圖(包括位置路線圖及環境用藥置放平面位置圖)。
8.安全防護設施說明或施藥器材說明。
9.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申請書。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20日
2.網路申辦:2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病媒管制科
電話:02-27208889轉7258
傳真:02-27206235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

倘設有貯存場所,另需檢附「貯存場所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或土地登記簿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