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消防設備會審(含建造執照、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

1.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申請書1份。
2.建築物建照執照、變更設計、變更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申請書1份。
3.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人及監造人委託書各1份(含受託人消防設備師證書影本1 份)。
4.審定建築圖1份。
5.消防安全設備設計圖說1份。
6.建築物「一般、無開口」樓層檢討表1份。(室內裝修免附)
7.各項消防安全設備概要表1份。(室內裝修免附)
8.發電機技師簽證及相關證件1份。(室內裝修免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 一般申辦(非網路):9日
2.網路申辦:9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 :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電話:02-27297668轉6177
傳真:02-87802386
地址:11005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4樓

變更使用執照為建管處會本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