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消防設備竣工查驗(含使用執照、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

變更使用執照為建管處會本局辦理。
1.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查驗申請書1份。
2.建築物使用執照、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申請書1份。
3.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監造人及測試人委託書各1份(含受託人消防設備師(士)證書影本1 份)。
4.消防設備圖說審查核准公文1份
5.消防安全設備核准圖說1份。
6.消防安全設備竣工圖說1份。
7.各項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1份。(室內裝修免附)
8.各項消防安全設備安裝施工測試相片1份。(室內裝修免附)
9.發電機技師簽證及相關證件1份。(室內裝修免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 一般申辦(非網路):11日
2.網路申辦:11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電話:02-27297668 轉6177
傳真:02-87802386
地址:11005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