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隊受理之拖吊申訴案件(舉發單位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1.陳述書1份。
2.其他相關證明(如舉發通知單影本、採證照片正本等)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
□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
□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1日
2.網路申辦:1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妨害交通車輛拖吊處理實施規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
電話:02-23752100轉1308
傳真:02-2311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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